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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地承包合同

2024-11-17

(精)荒地承包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荒地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荒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开发利用荒山地,经村支委研究同意将属其上源头村集体林场其中一小角荒山地发包给乙方开发私办猪场,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总面积约4亩,以四界范围为准。四界范围是:南至消毒室横直以水沟为界,北至现有厂房后拉直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为界,东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岭以公路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时间为三十年,承包期限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币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总计承包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支付办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给甲方(村委会)。

  四、在承包期限内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可自由种养,但不得超出四至范围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内,乙方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资金、费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间依法经营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发生权属争议,甲方负责调处纠纷。如因国家需要征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内,不论管理体制、行政区域、人事变动,本合同效力不变。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林木资源,甲方把原龙潭政府林场(已荒弃多年)的经营权给乙方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山林的面积范围:承包范围为旧龙潭政府林场的'全部范围,面积约七十五亩,四至界限为:东至风流坳横至石托窝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为界;南至林场屋对面荒田坑边为界;西与宝溪山背分水为界;北至山顶与宝溪山分水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从20_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个五年叁仟元;第二个五年在原基础递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

  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时,甲方给予支援。

  六、合同期满,乙方所种的一切果树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合同期满乙方愿意续包,甲方给予优先承租。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资金的五倍作补偿。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3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甲方将自已拥有产权和使用权的荒地出租给乙方经营林地开发,现就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租期及租地费用的给付。

  (1)乙方租用荒地的面积为租期自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租地费按一亩元一年,每年共计元(¥元)。

  (2)乙方在每xx年xx月xx日前按时续订合同并将地租费用按时付给甲方,不得无故拖延。(注:国家中小河流项目近期没有实施,荒地可一直由乙方承包,如中途项目开工实施,乙方无条件服从让出荒地,甲方不担任何经济补偿。)

  (3)、承包期内,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地费以外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要求增加地租费。

  二、甲方因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内经营良好的环境,有责任协调处理相邻关系,保证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如发生矛盾和冲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相关调解工作。

  三、乙方种植的`意杨树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项种植项目不拥有产权和管理权在内的任何权利。甲乙双方在维护荒地现状前提下,甲方拥有监督权。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将承租地转租他人或转租、变卖他人,乙方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在事前征求甲方意见,不违背前三项前提下,甲方不得干预,并协助好乙方的相应工作。

  五、乙方经营荒地种植树木、如能享有国家相关政策和补贴、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享有任何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不得违约。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东南西以沟边为界、北以桥为界,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由乙方有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为__年。共________亩。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________年的承包费________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

  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10年,也可无偿退出。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全归乙方。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黄龙县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荒地承包合同 篇5

  负责人: 住所:

  承包方:重庆市渝北区

  承包方代表 住所:

  为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发包方、承包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基本状况

  1、土地属性:荒山

  1、总面积约:荒地500亩(具体面积以四至界限为准)。

  2、承包土地的四至界限:东至__ ,南至__,西至__北至__。

  二、承包期限、价款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共计 43 年,自20_年 10月 1 日起至 20xx年 12月 31日 止。

  2、承包费共计:人民币__万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款。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承包农户可以用于种植粮食、经济作物等,也可以用于农业开发和产业化经营、旅游观光等(含用途相关配套设施)。

  四、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依法拥有土地所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执行区、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承包方履行耕作义务,确保土地不撂荒;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珍惜土地资源,不得荒芜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承包双方当事人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

  发包方:(印章) 承包方:(印章)

  主要负责人: 承包方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将本组的_______亩机动地(荒地)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在承包期内双方的权力与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向遵守。

  一、承包面积、承包费

  甲方将集体所有的亩机动地(荒地)发包给乙方。承包费:

  _______年每亩_______元,共_______元

  承包费在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年,从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本社本组对社员承包责任田同样的各项服务。

  2、乙方有权安排高效益农作物品种。种植,收益归已。

  3、乙方在承包期内要种地养地,不得搞损坏土地的经营活动,要保护好现有树木水利设备等公用设施,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4、乙方在承包期内,有权获得按本承包地以往贯例配予的灌溉水源。(如配套的机电井设施或河水相应的水分)

  5、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清承包费,若超期,得起一天,每超期一天,甲方缴纳2%。的滞纳金。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期收回承包费,有权督查乙方种地养地的情况,有权监督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整个经营活动,对违犯合同的行为要立即制止。

  2、甲方要保护乙方的合法经营权益,当乙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甲方应尽力协助保护和挽回经济损失。

  3、甲方按本地块的贯例合理的给乙方配水,除欠水电费者外,不能以其他任何借口卡水停电

  五、其他事宜

  1、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不得种植超过承包期收益的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内,若遇国家征地,应无条件的'服从,承包费按照实际耕种年限缴纳。乙方的投入费用可参照有关政策,以本社、组农户承包责任田的补偿办法酌情处理。

  3、荒地的农田基本建设

  渠道:______________

  道路:______________

  林带: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必须由乡合同管理委员会审查鉴证,五十亩以上者经县合同管理委员会鉴定后,才能正式生效。如有争议,由乡合同管理委员会调查,若不服从的,可申请县农业合同管理委员会复议或诉讼法院判决。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除继续履行外,还应缴纳_______%的违约金,当年年底前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可收回土地,另行发包。

  2、甲方如果随意变更或收回土地应赔偿乙方同等数量土地的尽收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7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流转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____________(系原发包方)经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组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将所承包的荒山经营权流转。流转承包方自愿承包。据此,在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荒山)流转承包,流转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经营。

  二、流转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荒山),其四至界为:东以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

  三、流转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荒山)流转的用途:用于修建开办碎石厂的基础设施、设备。

  五、土地(荒山)经营权流转转让金及附着物赔偿费的支付方式为:①荒山:按每年______元/亩×实际流转荒山面积计算;②土地:按每年______元/亩×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算;③田:按每年______元/亩×实际流转田土面积计算。乙方在承包当年的第一个月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因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上涨或下跌)。甲方流转土地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六、承包期限:①耕地为______年;②草地(荒地)为______年;③林地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计算。

  甲方流转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确保所流转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损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转的经营权转让金及青苗附属物赔偿费用等。其中计算标准以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支付方式计算。

  (3)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享有该土地(荒山)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期满,由乙方与第三方(原发包方)自行商议,与甲方无关。

  (4)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因其它原因如农转非等情形,则其承包收益权终止,由第三方(原发包方)收回,并与乙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5)甲方享有优先的在乙方碎石厂提供劳动和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

  (6)在乙方生产、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扰乙方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在甲方生产经营期间(或期满),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权利。如上涨流转承租金、复耕等。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

  (2)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自享、风险自担。

  (3)乙方有权决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认和聘用员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提供劳动力和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理取闹,破坏生产设施设备,阻扰生产,否则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体管理费后,第三人有义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矛盾和纠纷,合理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体管理费:第一年为______元;第二年为______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体管理费的基础上逐年递增______%。

  九、此协议是在经第三人____________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一致同意甲方对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甲、乙双方自愿流转承包。

  十、违约责任: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胁迫、误解和规避法律法规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无需公正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协议为第三人____________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场予以见证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

  十三、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周家镇龙虎村6组及周家镇龙虎村委会各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签名捺印):

  乙方(签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

  在场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8

  发包方:天子沟村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挖掘我村部分闲置荒地,充分带动农村的生产积极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经两委会和各种会议反复讨论同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自己坐落在村____ 荒地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年限为____ 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 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年__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起乙方向甲方缴纳每年承包费用______ 元,以后每年缴纳一次。

  五、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地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

  六、甲方应积极协调村民之间的其他事宜,在业务上给予大力的帮助。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在承包的荒地范围内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书一式参份。

  甲 方(盖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9

  甲方:xx 身份证号:

  乙方:xx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承包在xx村委,xx村(小地名xx)的荒山转包给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离本村较远不便于管理转包给乙方)。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当事人的姓名xx,住所xx;乙方当事人的姓名 xx ,住所xx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位于xx,四至界线:东xx西xx南xx北xx面积约xx亩。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种植的各种作物。

  四、承包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五、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种植的竹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纯利润)乙方占xx%,甲方占xx%。

  六、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各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八、竹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随意在此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罚。

  九、竹木成林后如甲方反悔,按市场价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十、砍山场由林业部门批复才能砍伐,否则甲方不负责任。

  此协议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本村委xx份,镇政府xx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为加快我团发展壮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职工群众,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九连现已开发的荒地,承包期为6年。

  2、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团六年的土地承包费每亩400元,团一定六年不变。(不含连队每年收取的连管费)

  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的生产资料和服务,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5、甲方有权按照团生产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要求,督促、检查、指导、管理乙方的各项生产活动。

  6、合同到期后,甲方将对该土地从新发包,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后,必须按甲方经营管理办法和规定,足额向甲方交纳生产自理金,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按46团经营管理办法,与甲方签定当年的生产经营承包合同,农产品订单合同。如乙方不与甲方签定相关合同,甲方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土地的.承包权。甲方有权无偿收回乙方该土地的承包权。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私自将该承包的土地进行买卖,流转。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进行买卖、流转必须由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权。

  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种植作物。乙方需改变承包土地的种植作物,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审定同意方可。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偿收回乙方的承包权,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5、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无故将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则甲方将无偿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自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46团和连队的各项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内子女上学,享受团职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双方商议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连,地号亩。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主栽作物为棉花,没有团领导批示不得改种其他作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六、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和途径: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为了积极相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挖掘我村部分闲置荒地,发挥其最大潜能,充分带动农村的生产积极性。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在本村 荒地承包给乙方,四至为南至;北至 ;东至;西至;共计 亩。

  二、承包费用为: 元/年/每亩,合计 元,(大写 )。甲方将所有土地承包手续办理完毕并将承包地交付承包人后,乙方一次付清。

  三、承包期限为年(起算时间为甲方将承包地交付乙方的时间)。

  四、乙方承包荒地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地上种植,养殖,加工业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甲方应积极协调村民之间的其他事宜,在业务上给予大力帮助,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其他未尽

  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乙方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甲方不得干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承包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地上建筑物、种植物、养殖物、剩余土地承包期的土地补偿以及投入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乙方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九、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荒地,不得因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共份(另附附件一、村民代表同意确认签字表 份),甲乙双方各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12

  发包方: 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董事长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 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 ,西至,南至 路,北至 。(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 亩(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在没有提交权属证书之前,甲方应先提供可证明其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5甲方承诺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未利用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未利用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

  年( 年),从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

  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 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

  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5.1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合同,并将本合同报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

  (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5.2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申请巩义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向乙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

  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合同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

  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

  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

  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约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11.4凡与本合同签订、履行、解释等有关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批准机关: (盖章):

  日 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