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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工程安装合同

2025-04-27

承包工程安装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工程安装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承包工程安装合同1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小时以上者。

  (1)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2)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___________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重大设计发生变更;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___________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4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5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___________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2.承包方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于每月底前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天内支付%的价款,留%的价款存入XX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___________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等有关规定结算;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等有关规定结算;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偿付逾期违约金。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奖给承包方。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___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___________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全部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 份,承包方执 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 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工程安装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消防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1#、3#厂房采暖及消防管网制作及安装工程并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施工范围

  本工程为采暖及消防管网施工工程,工程包括1#、3#厂房暖汽加工及安装、消防管网的加工及安装。

  二、工程地点

  工程位于 公司院内。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期限

  1、该工程为包工不包料,加工管网所用原材料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上的数量、质量及规格自行采购,施工所用的所有工具由乙方自备。

  2、施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为天。

  四、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该工程价款为人民币 元(¥ )。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工程款 元(¥ )。结束验收后支付工程款 元(¥ )元,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出证后支付工程款 元(¥ )元。其余作为维修质保金,自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但不短于第一个采暖期结束前)。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按图纸施工,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消防工程完工后,双方会同消防部门根据设计方案和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进行验收,采暖工程需试水加压进行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提供安装技术资料,即竣工图、系统说明书等给甲方。

  3、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工料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需按照甲方同意的期限内保质完成。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要求。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及工程说明。

  3、甲方需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照国家规范按图纸施工,按期保质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工作。

  2、乙方须提供给甲方办理与该工程有关的各种手续所需的技术资料。

  3、乙方需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并指定专人为现场防火责任人。如出现打架斗殴、材料浪费、盗窃、火灾(包括但不限于)等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乙方需保证施工安全,制定相关机器设备的使用流程及其它工作程序,避免事故的发生。如造成人员伤亡,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5、乙方须无条件遵守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项下之义务及所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需按照工程期限保质按期完成工程,不得无故延长工期。除正当理由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延期外,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支付工程价款的0.5%的违约金给甲方。

  2、如果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管网无法正常使用,且影响该工程按期验收的。乙方除承担所有损失外,还需支付甲方工程价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因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工程安装合同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对本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程质量:优良

  6、合同工期: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为: ;

  2、甲方对乙方的工程施工实施管理,并协助乙方处理与第三方的关系;甲方应保证工地其他施工方无条件服从乙方统一管理;

  3、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者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源并负责费用,施工过程中因断水断电所造成的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责任由甲方承担;

  5、参与工程质量的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

  6、施工期间,需办理的一切手续费用及其它外围费用由甲方负责(如:物业、城管、装修办、消防等);

  7、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8、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饰、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9、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

  10、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注:合同款由甲方直接交至乙方财务部或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索取已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乙方工作人员除财务人员外禁止接触钱财、物。工程款亦执行此规定)。

  乙方

  1、乙方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为: ;

  2、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全权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责;代表乙方与甲方协调工程款结算事宜;

  3、乙方在合同签定生效后,将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 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4、遵守聊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

  5、遵守聊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6、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验收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的,乙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在无法找到责任第三方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复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乙方因工期需要而进行夜间施工时,甲方应及时协调第三方关系,以免施工工期拖延。

  三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小写 元;

  2、签订合同后,工程款分三次结清:第一次为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50%,大写 小写 元,作为本工程的启动资金;第二次即工程进展到一半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90%,大写 ,小写 元;工程完工甲方需向乙方结清余款,大写 小写

  元。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窝工,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增加工程项目款项在签订项目变更表时一次付清。

  四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约定

  1、本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注:贵重物品甲乙双方共同监督保管);

  2、乙方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的样品和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时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共同验收。对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合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

  五 安全生产和防火

  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 奖励和违约

  1、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工期顺延;

  2、由甲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未按时到施工现场,工期顺延;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6、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7、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8、如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0、因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和工程进度而影响工程进度,工期顺延;

  1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1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1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5、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 工程验收和保修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__)、《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可以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应予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在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双方都有义务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安全;

  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进驻使用,如甲方擅自进驻使用,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

  八 附则

  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承包工程安装合同

承包工程安装合同4

  建设单位:

  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各方责任,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机电安装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范围

  1.承包方式:

  根据招投标文件、招标图纸、国家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并结合施工现场环境状况,按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机械、包管理费、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措施、包环境保护、包设备调试、包机电总承包工程管理、包与土建总承包配合管理、包措施费、包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方案)中采取的技术措施、工艺方法等费用、包税金、包利润、包风险、包各种材料检测费及包完工后的场地清理与余渣、废弃物、余泥外运费用、包竣工验收合格、并综合考虑甲供材料设备采保与运输、装卸费用等一切风险因素。

  2.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附件及甲方要求完成《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专业工程》施工图所有内容,包括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工程、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气体灭火工程、安装工程总承包管理,安装工程各专业管线三維空间设计、留洞图设计及预留、预埋件等的协调管理工作, 服从和配合协助土建总承包等项目管理.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强电系统:

  2.1.1配电室低压柜系统图暂为方案图,从配电室低压柜出线的电缆及母线槽暂按方案图以单项工程计量报价,该部分按实结算。

  2.1.2自低压电房外墙开始,至所有动力配电箱(含消防动力配电箱、双电源切换箱)、照明配电箱(含应急照明配电箱)安装、电缆敷设均由机电施工单位施工。包括所有提供给其它机电系统

  的动力配电箱(含配电箱)如:电梯/扶梯系统、室内/室外(园林)系统、擦窗机设备、厨房设备、电话/电讯设备、有线电视/卫星电视系统、机械停车系统、泛光照明系统,各机电/弱电系统设备机房、消防控制室、室内/室外动力电源接点和人防机电系统动力电源接点等。

  2.1.3负一层商业区域、裙楼部分的动力系统、照明系统均由机电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至配电箱、双电源箱(含配电箱、双电源箱)等,楼梯间照明、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施工至灯具末端。

  2.1.4地下负三层、负二层动力系统、照明系统由机电单位施工。

  2.1.5所有楼梯间照明、所有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设备房照明由机电施工单位施工。

  2.1.6塔楼部分由机电单位施工至各办公室内开关箱(含开关箱体、载流元件),新风机组、空调盘管配电由机电单位施工至末端设备,动力系统由机电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至配电箱、双电源箱(含配电箱、双电源箱)。办公室室内照明、电梯厅、内走道、卫生间、管井的照明由装饰单位施工。

  2.1.7避难层(15楼)除卫生间、电梯厅外,其余照明系统均由机电单位施工。出屋面层照明由机电单位施工。

  2.1.8发电机(含环保工程、废气净化、降噪措施和相关验收配合工作)由招标方另行委托设计及施工。发电机至低压配电柜的连接母线按暂估工程量由机电施工单位报价,按实结算。并协助做好机房的环保工程以及报建、验收工作。

  2.1.9负责电力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的设备安装,并配合智能化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调试。

  2.1.10 本工程消防水泵房位于沥王大厦地下室,从本工程配电房至沥王大厦消防泵房的供电线路计入本次投标范围,提供电子版图纸计算工程量,工程分界点为消防泵控制柜上接线端(不含消防泵控制柜)。从消防水泵控制柜到消防水泵间的管线(含控制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11防雷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土建总承包人施工。

  2.1.12高低压配电房由招标方另行委托安装,工程分界点为低压柜出线开关出线端子。地下室侧壁预留的强弱电进线套管由机电单位预埋。

  2.1.13消防水泵控制箱柜、污水泵控制箱、卷帘控制箱由设备厂商配套供应安装,机电单位接线至控制箱进线端子。

  2.2给排水系统:

  2.2.1室内排水(雨水、污水、废水、压力排水、通气管)及室外化粪池、隔油池由土建总承包单位施工,室外排水管道由园林单位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2自市政自来水表后起(不含水表组、水表井)的室外给水管道、包括室外消火栓的安装,

  由机电单位施工。

  2.2.3除卫生间给水支管外,其余室内给水管道系统均由机电单位安装;卫生间给水由机电单位在管井内预留给水阀门供装饰二次接驳。

  2.2.4除卫生间淋浴支管外,热水管道及设备由机电单位安装,热供水及热回水管均接至沐浴间内,预留阀门供装饰接驳。

  2.2.5室内外园林景观由本次机电系统施工单位负责预留给水接驳点。

  2.2.6机电单位与装饰单位的工程分界点为给水立管、干管上的给水阀门;与消防单位的工程分界点为各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进水口;分界点的管线由机电单位安装。

  2.2.7成品生活水箱由机电单位供应及安装,地下室生活水池由机电单位预留孔洞、预埋套管及安装管道、设备、附件。

  2.2.8由机电单位成套供应的给水设备与控制柜控制箱控制器之间的管线属本次招标范围。

  2.3消防系统:

  2.3.1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资料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以下描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仅是概括性的,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承包人应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风险);

  2.3.2按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施工图,并按有关消防设计施工规范和承建标准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消防工程承包。

  2.3.3包括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提/推车式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等的施工。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3.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喷淋泵取水口开始的所有喷淋系统均在招标范围内,包括安装于室外的水泵接合器等附件。

  2.3.3.2室内消火栓系统:所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均在招标范围内, 包括安装于室外的水泵接合器等附件。室外消火栓由机电单位安装。

  2.3.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从消防控制中心至各末端设备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在招标范围内, 包括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并提供与智能化系统、城市联网报警系统的接口。其中消防广播系统须单独报价。

  2.3.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由机电单位安装,消防单位协助消防验收,从消防控制中心至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控制线路由消防单位安装。

  2.3.3.5、通风防排烟系统由机电单位安装,消防单位协助消防验收,从消防控制中心至通风防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线路由消防单位安装。

  2.3.3.6、防火门、防火卷帘由招标方另行发包,消防单位协助消防验收,从消防控制中心至卷帘控制箱的联动控制线路由消防单位安装。

  2.3.3.7、本工程消防泵房位于沥王大厦地下室,除消防水池进水口和配电房至消防泵房的主供、备用配电回路以外,泵房其他管线、设备以及从泵房至本工程地块内的管线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3.8、消防水系统、消防电系统必须的阀门井、电缆井、预埋件等附属工程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3.9、消防泵、稳压泵等成套设备的控制器控制箱控制柜至设备的管线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3.10、设备房气体灭火系统由消防单位深化设计,并单独报价。

  2.3.3.11、手提/推车式磷酸铵盐等干粉灭火器:型号及要求详见经消防主管部门审核的消防图纸;

  2.3.3.12、本工程消防系统统一由消防单位组织调试、协调验收,建筑、装饰、机电、电梯、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相关单位配合。

  2.3.3.13、其他发包人认为有需要的且属于消防的一切零星工程。承包人拒绝或在通知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不完成,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增加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也由承包人承担。

  2.4通风空调系统:

  2.4.1地下室、裙楼、塔楼的通风空调(风、水)系统、卫生间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均属本次招标范围。

  2.4.2空调、通风设备与配套供应的控制箱控制柜控制器之间的配电线路、控制线路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2.4.3空调、通风设备与消防自动报警、楼宇自控等专业的联接由招标方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施工,机电单位提供接口。

  2.4.4空调冷水机组由发包方采购,机电单位负责设备验收、卸货、保管、二次搬运及安装、调试(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2.5地下室人防战时机电管线由人防单位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平战共用设备、管线计入机电报价范围。

承包工程安装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商量,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范本,以资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乙方采用以固定总价包干形式进行包干,施工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范本确定的价格按实结算。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保质保量的完成如第三条所列之项目的整体制作、安装工程。

  二、总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范本总费用¥: ,大写: 整。进入合同范本期后,在本合同范本所列的各项制作、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2、甲方在本合同范本签订后且双方确定大样稿喷画的第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总金额的30%,即: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待全部工作完成且通过甲方验收达到合同范本规定的验收标准后的26个工作日内付款65%,即元,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的12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的方式支付,支付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发票。

  三、制作材料及要求、费用预算

  备注:甲方视实际情况,提前2个工作日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乙方须根据甲方签章确认的《项目增减委托书》上所列明的增减项目开展工作,合同范本总金额按照实际工程量作出调整,合同范本单价不变。

  四、制作安装时间:

  具体参考第三条完成时间。

  五、验收流程

  1.制作标准:乙方必须按照所提供给甲方的制作工艺及材料进行制作安装,如制作工艺及材料需要有变动的必须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不再履行本合同范本之任何条款。

  2.制作安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制作原材料的工艺标准验收,并由乙方安全可靠的安装完毕,甲方现场签字验收合格。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确定有关项目的'资料,并对所确定的资料负责;

  2.甲方按本合同范本的的规定,按期如数向乙方支付广告制作、安装费;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范本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安装制作工程,乙方如未能按照合同范本要求完成各项制作、安装工程,则根据每项工程的.总费用,每超时一天,则按未完成工程1%的违约金扣罚。如果材料或者是在工艺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4.保修期详见第三点,如在质保期内有损坏现象的,必须保证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护工作,每超时一天按照质量保证金的5%对乙方进行扣罚,甲方还有权视情况自行维修,所需款项可从质保金中直接双倍扣除;

  5.在履行合同范本期间,所有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出现直接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范本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付的,乙方有权追讨所欠费用。

  2.乙方承诺严格履行合同范本各项条款,并同意如出现以下情况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各项制作、安装工程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超时5天内完成,甲方可据第六项第3点向乙方追讨赔偿,超过5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范本且可以要求乙方按本合同范本总额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3.合同范本生效后,甲方无正当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范本,应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范本的,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已付款项和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资料及所完成的本合同范本规定的委托项目,否则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范本或与本合同范本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商量解决。如商量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如若终止合同范本,任何一方均需以书面提出,经双方商量同意,方可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范本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商量解决。

  3.本合同范本在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范本的职责后,本合同范本即自行终止。

  4.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1,补充协议与本合同范本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范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它约定: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时间:_________